林蕴晖历史反思:反右运动首次披露
“要批判右派,当然可以,但请您下令将我调离,另行派遣他人。因为我首先犯了‘右’的错误!请您先撤销我的职务,让其他人来负责批判。”
本文系作者赐稿
谈到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人们常首先想到的是那些被错误地划定为“资产阶级右派”的各民主党派领导、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知名的高级知识分子。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在中共党内遭受同样命运的高级干部,却鲜有人提及。审视反右派运动的历史,若未触及这一重要维度,其研究便难以称得上全面。
一、内外平等
这是一场大战。战场在内外均有。若不赢得这场战役,社会主义的建设便无法实现,同时亦存在引发类似“匈牙利事件”的风险。
自全面启动反右派运动之际,1957年9月2日,中共中央就党内反右派问题发布了一项关键性的指示——《关于严肃处理党内右派分子问题的指示》。该指示明确强调,随着反右派运动的不断深入,党内的右派分子也日渐增多,不断显露于众。统计数据表明,党内部现已确认的右派分子约有三千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在1949年前后加入党的,而且其中不乏拥有十数年党龄的资深党员。《指示》强调,揭露这些党内右翼分子是本次反右派斗争的重要成果,对于巩固党的坚实根基和纯洁性,其影响尤为深远。然而,《指示》明确指出,在党内同志对右派分子的斗争过程中,普遍显现出较为显著的温情主义倾向。他们往往采取宽容的立场,不愿将这些人明确归为右派。《指示》中明确强调,对党员是否应当被判定为右派分子,必须保持极其谨慎的态度。尽管如此,即便在如此审慎的前提下,“既然他——”〔们〕若其言论与行为与党外右派分子毫无二致,则理应无懈可击地秉承一视同仁的原则,对其予以对待。〔们〕将右派分子视为等同,我们对其发起了无任何妥协的激烈斗争。此乃基于——此类党内右翼分子,其党龄与所任职位相随增长,其对党的潜在威胁亦日益严重。因此,对于那些在政治立场与党外右翼分子毫无差异者,绝不可因其党员身份而宽容对待,亦绝不可对那些潜藏于党内的真实右翼分子放任不管。”
那么,所谓的“越老资格、越高级别”的党内右派成员具体涵盖了哪些人呢?
1956年11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召开之际,毛泽东在反思匈牙利事件的教训时强调:“东欧部分国家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在于阶级斗争未能得到有效推进。若不依托群众的力量来推动阶级斗争,未能清晰划分敌我界限,将面临极大的风险。”他紧接着指出:“一些司局长级别的知识型干部倡导推行更广泛的民主,他们认为,当前所实行的有限民主仍不足以满足他们的期望。”他们所推崇的“大民主”,实则是对西方资产阶级国会制度的效仿,试图模仿其所谓的“议会民主”模式。然而,这种主张显然忽略了马克思主义的精髓,缺乏对阶级矛盾深邃的理解,因此其立场存在偏差。
1957年1月,于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的集会上,毛泽东在探讨党内思想脉搏之际,再次着重指出:
展望农业合作化的未来,是光明还是面临重重考验?合作社与私人经济,哪一种模式更具优势?这些疑问再次成为焦点。继去年的反右倾斗争以及前年的“反冒进”政策实施后,“反冒进”的后续影响又催生了右倾情绪。我所说的右倾,主要是指在社会变革,特别是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领域出现的保守思想。如今,这种保守思潮在我们干部队伍中犹如风暴般扩散,我们必须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在我部领导层、副领导层、司局领导层及省级干部队伍中,有众多出身于地主、富农及富裕中农家庭的成员。这些人中,有一部分人的祖辈曾经是地主,但直到如今,他们仍未能获得选举权。当他们返乡时,家中的人们便热议纷纷,无非是对合作社难以持续、未来堪忧的担忧。富裕中农阶层向来心态不定,而今他们的独立经营理念再次抬头,甚至有一部分人开始萌生退出合作社的念头。这种在我们干部队伍中悄然而生的思潮,实际上反映了这些阶级内部普遍存在的思想观念。
他还具体点名说:
众多党员在历经重重考验的过程中,社会主义这一关显得尤为艰巨。薛迅便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她曾身兼河北省省委副书记与副省长的重任。而她的动摇,究竟始于何时?正是在执行……统购统销在那个年代,统购统销被视作推行社会主义战略的核心环节。但她却毫不犹豫地秉持着对立的观点,无论如何都要坚守她的立场。此外,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副主任孟用潜亦在其中。他呈上了一份奏章,其中明确表示了对统购统销政策的坚定反对。在农业合作化运动深入开展的过程中,党内亦陆续出现了不少持有不同观点的呼声。总体来看,党内有部分高级官员在社会主义的挑战面前显示出动摇。对于这一问题是否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显然,结论是否定的。
被点名的薛迅
在1957年6月发动对资产阶级“右派”的反击行动之前,毛泽东先后发表了两次重要讲话。这两次重要讲话,主要面向党内部分中高级干部,针对他们对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合作化政策的立场和观点,进行了深入剖析。毛泽东当时便明确指出,这些言论实则带有明显的右倾色彩,其所反映的,正是地主、富农、富裕中农以及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
二、毛泽东指挥
自1955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催生的急躁冒进现象,至1956年,我国社会变革的浪潮愈发波涛汹涌,势头猛烈。反冒进1957年秋冬,反冒进。在中共省级领导层内部,两种党内意见的分歧亦显现出激烈的局面。鉴于毛泽东对“反冒进”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指责,对相关省级领导人的批判与整治自然而然成为必然之举。若毛泽东将反冒进与右派思想仅相距五十米的距离,那么,在1956年那场反冒进运动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成员,若未遭定为右派,那么这部分省级领导干部在1957年便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影响,遭受牵连。在《七十年征程》这部回忆录中,时任江苏省委第一书记的江渭清回忆道,1957年七月的上旬,南京城内气温攀升,酷热难当,宛如置身于炙烤的火炉。尽管如此,毛泽东主席并未因炎热而却步,他亲自莅临南京,召集了各省、市的第一书记们展开座谈。在交谈过程中,他亲自关切地询问并了解了处理右派问题的相关情况。
“若要反击右派,请主席下令将我调离,派其他人来接替。因为,我是第一个‘犯右’的人!请主席先免我的职,再让别人来执行这项任务。”“主席,我确实是愿意舍己为人,誓为您的安全保驾护航!”
毛泽东曾在党内高层领导层中,就何种问题可被界定为右派进行了详细说明。在1958年3月举行的成都会议上,他提出了“与其由你实行独裁,不如由我来担当此任”的观点,并随即以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为例,展开了详细的论述。毛说:“现在各省也有这样的例子:是江华独裁,还是沙文汉独裁?广东、内蒙、新疆、青海、甘肃、安徽、山东等地,都发生这样的问题。” 又说,分两种情况,反党势力已形成集团,其分布遍及广东、广西、安徽、浙江、山东、新疆、甘肃和青海等八个省区。该集团图谋颠覆政权,自封首领。同时,类似四川地区的情形,亦属于右派势力活动。纵然各省之间存在诸多共性,实则它们均遵循着阶级斗争这一普遍适用的规律。在这一阶级斗争的新阶段,那些蛰伏于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终将显现其真身。若他们仍旧隐匿不露,反而显得格外可疑。党内思想动向应关注。毛同志明确指出,所谓的“地方主义者”实则源于右翼势力,充当了资产阶级在党内利益的代言人。。
显而易见,针对那些在省级层面对于党内民主生活不充分、民主集中制原则被扭曲等现象表示忧虑或不满的领导干部,他们常常遭受“反党集团”或“地方主义”的指责标签。
三、被划为“右派”的省领导
1957年12月13日,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沙文汉、杨思一、彭瑞林、孙章录等右派分子党籍的决议》。省委常委、长沙市市委副书记文汉,省委常委、副省长杨思一,省委常委、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瑞林,省委委员、省委财贸部部长孙章录等领导,不幸被错误地定性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及反党集团成员。此举措开创了中共党内将省级领导定性为右派分子的先河。
沙文汉
安徽省委跟进。1958年1月27日,在中共安徽省委举行的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正式通过了《开除右派分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此次决议,将省委书记处书记及副省长李世农,省委委员兼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检察长杨效椿,省委委员兼省副检察长李锐,以及原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仁刚等同志,明确划定为反党集团成员。
1958年二月,中共甘肃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经过全体与会代表的慎重表决,最终决定剥夺省委常委兼副省长孙殿才,省委委员及银川地委第一书记梁大钧,省委秘书长陆为公,民政厅副厅长刘余生,司法厅副厅长王新潮,银川专员曹又参等人的党籍。会议明确指出,孙殿才等人形成了一个右派集团。
1958年三月,青海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隆重召开。会议对省委书记兼省长孙作宾,一位已被明确定性为右派分子,进行了深入的揭露与严厉的批判。经过慎重考虑,最终作出了将其开除党籍的决定。
1958年四月,中共河北省委在召开第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之际,经过深入调查和严肃讨论,最终确认省委常委并兼任省委统战部部长的刘洪涛同志,以及省委候补委员、省工会联合会主席杜存训同志,均系潜藏于我党内部的右派分子。基于此,会议果断作出决议,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
1958年五月,中共云南省委员会第六次全体委员会隆重召开。(扩大)在会议进程中,针对前省委常委兼省委组织部部长郑敦及副部长王镜如涉嫌成立反党组织的指控,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据此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剥夺二人的党籍。
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员会召开了第九次全体会议,会议圆满成功。(扩大)“曝光并严厉斥责右倾机会主义者潘复生等人的言行,他们公然背离党的指导方针,发出反对社会主义的论调”,前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候补委员兼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等同志,均被指认为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者。
1958年6月,中共广西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针对陈再励为首的右派集团及其成员徐江萍所犯下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严重罪行,进行了深入揭露与严厉批判。陈再励,时任广西省委常委兼副省长,以及省委常委王梦周,省委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江萍等人,均被明确界定为反党右派集团成员和右派分子。
1958年6月至10月,中共辽宁省委举行了一次规模扩大的会议,会议有效地“挫败了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势力”。在这场风波中,辽宁省委书记王铮、省委书记兼省长杜者蘅、省委书记、副省长李涛、省委委员、旅大市委书记兼市长宋黎、省委常委、省工会主席张烈,以及省委常委、秘书长吴铎等一批高级领导干部,均被指认涉嫌为反党宗派分子或右派分子。
此外,众多个人亦因遭受无端指责,背负了“右派”、“右倾机会主义”以及“地方主义反党”等污名。他们包括: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兼省长的古大存,以及省委书记兼副省长的冯白驹;山东省委常委与副省长王卓如,以及副省长袁子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赛甫拉也夫,自治区党委常委伊敏诺夫和艾斯海提等众多省级领导干部。
四、被打倒者的“罪行”
在彼时各省、区党委开展揭批省级领导人的行动中,广东的两位领导人古大存与冯白驹,自1950年代初便因地方主义问题受到指责,此次又被定性为右派分子和反党分子;浙江的沙文汉,因对省委内部的民主生活表示不满,并对省委与省人民委员会间分工不明确所引发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问题提出批评,最终被贴上反党的标签,并被判定为右派。除他们之外,多数人是在1955年夏季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因反对“右倾”而持有不同意见者;而少数人,则是在1958年“大跃进”运动启动后,那些不愿随大流的人。
在河南省,特别是在前任省长、时任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的带领下,与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的争斗尤为尖锐,全省范围内掀起了阵阵旨在打倒“潘家店”的反右倾浪潮。
潘复生
(一)对于1955年推行的农业合作化政策及其后续发生的反右倾运动,我持有与众不同的观点。
安徽省委对李世农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他公然违背省委关于反右倾斗争的决定,对党的事业发起了一次肆无忌惮的挑战。李世农诬指省委在提出反右倾斗争方针后,导致形势急转直下。在1957年的大鸣大放时期,他公然对省委的反右倾政策进行抨击,否定反右倾斗争所取得的成果,声称“反右倾出现了偏差,省委应承担主要责任”,并宣称反右倾的成就才是关键,这是一种“过时的观点”。此外,他还散播了一系列错误言论,如“合作化之后,两条道路的斗争已不复存在”,经济基础已发生变化,未来的斗争将仅仅是“新旧思想的斗争”,资产阶级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其阶级的意愿”等,企图借此否定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
(二)我们坚定地反对农业合作化进程中出现的急躁冒进现象,全力维护中等农户群体的合法权益。
自1956年6月起,广西区党委便在中共广西省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上鲜明地举起“反冒进”、“反主观主义”的旗帜,对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农业生产所取得的显著成效进行了无端的抹黑和诋毁。与此同时,他们还针对党的领导进行了无理的攻击,发起了一系列旨在破坏党内团结的恶劣行为。直至1957年6月,中央针对广西地区因灾害引发的饿死事件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决定,在党内的集会上,他们试图将灾荒所引发的惨烈饥荒归咎于合作化进程以及粮食统一收购和销售政策的问题,进而全盘否定广西在农业领域的显著成绩。他们坚称,党在农村实行的政策犯了路线性的错误,强烈呼吁对农村工作进行全面的重新审视,并敦促省委对所犯的错误进行明确的确认。陈再励及其所率领的右派势力,将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上半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及随之而来的农业生产热潮,作为其首要的抨击目标。他们不仅全然否认了农民群众对于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的强烈诉求,甚至将农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态度,恶意地诬蔑为“被迫而成”。对合作社极尽诋毁之能事,将合作社的生产状况描绘得极其糟糕。他们指责合作社“过分强调集体,轻视个体”,并力主无节制地扩大社员家庭副业规模,其意图在于削弱合作社的集体生产力,迫使农民放弃合作化道路,回归旧有的生产模式。
甘肃省委批孙。
1956年,见证了我国省份经历了一场深刻变革与迅猛飞跃,国民经济迎来了全面繁荣的辉煌篇章。然而,这一右派集团对此选择视若无睹,他们不仅闭目塞听,拒绝正视这一事实,更是恶意诽谤我们的工作成果,将其贬斥为“一团糟”,甚至断言“今不如昔”。在孙殿才对银川与吴忠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的过程中,他仅采纳了地主、富农以及少数右派人士的观点。这些人虽代表了特定群体的立场,却对合作化运动进行了毫无根据的诋毁,将其形象描绘得毫无价值。竟有传言四起,称:“银川棉田面积已达六万亩,其中九成作物已失去收获的希望”,“京祖一零七”之名亦被卷入其中。(水稻良种)颗粒无收,连复种的田地亦无籽可收。社员们的生计陷入困境,甚至无力购置油盐与洋火,多家共聚一灯取暖。那“双轮双铧犁的劳作”竟至使妇女们身心俱疲。该集团的其他成员愤然发声:“百万亩良田,实为六百万生灵所换取。”增产的26亿斤粮食,却被指责为省委夸大其词,是“阿Q精神”的体现,即便头顶无毛,也唯恐他人嘲笑其秃顶。
该右翼势力集团不仅屡次抗拒社会主义的理念,而且对维护资本主义体制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就羊群入社的议题而言,孙殿才、陈成义等人士力排众议,坚决驳斥省委的观点,他们坚信羊群不应被视为“生产资料”,而应归类为“生活资料”。在银川与吴忠的巡视途中,孙殿才多次对基层羊群入社的进度提出了批评。他指出,进度过快、折算价格偏低、自留数量不足,以及分红比例偏低等问题亟待解决。此外,他指示县、区级党委在既定时限内,对部分地主与富农的羊群进行退还。他明确提出,“拥有三四十只羊的群体不应纳入合作社”,在入社环节中,“拥有三百只羊以下的农户可保留5%的羊群,而拥有三百只以上羊群的农户则可保留10%”,同时规定,“无论羊只的大小,均统一按每只绵羊十二元、山羊八元的标准进行折算”。折价超两倍分红三七开。(私三社七)四六升至对半。
1957年春,银川地区的个体农户得以享受所谓的“八大自由”,这些自由包括“不售粮、不缴公粮、不执行义务劳动、不参加集会、不参与开凿水渠、不购买公债、不缴纳水利费、不关注国家大事”。梁大钧对此并未采取干预措施,甚至对省委的批评立场表示了异议。面对可能引发的民众对统购物资的抵制,他并未予以制止,反而热情鼓励私人投身于运输和商业活动。在他的“社开大片、队开中片、社员开小片”以及“胶轮小车一辆,收入归己”的口号鼓舞下,资本主义在银川专区一度泛滥成灾。一些社员甚至擅自开垦了超过十亩的土地,还有社员拆屋购置胶轮车,致使1957年银川专区有高达14万亩水田、18万亩山地荒废,甚至出现麦熟无人收割的景象。这一状况对农业社的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
(三)面对1956年农村社风潮,我们坚决摒弃了使用专政手段的做法,而是积极主张捍卫农民的合法权益。
河南地区对潘复生问题的揭露,其核心焦点集中在1956年农业合作社实现高级化之后,农村社会涌现出的一系列社风波动。潘复生并未认同采用专政手段,反而主张运用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加以解决。对于1957年6月25日潘复生公开发表的《关于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争取秋季大丰收的宣传要点》,其本质被认为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该宣传要点的基本立场,旨在激励和支持富裕中农退出合作社,从而引发社内的动荡,宣扬资本主义思想;片面地推崇并奖励私人开荒、植树、繁育耕畜、大规模养猪,扩大自留地面积,提高粮食留存标准,推动个人家庭副业的发展,同时强调自由市场的开放,试图通过发展私有经济来激发农民的生产热情。其观点被总结为“否定阶级斗争,否定两条道路斗争,鼓吹阶级斗争消亡论”;“反对合作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与右派内外勾结,向党发难”;“欺骗中央,与中央的正确路线相对抗”。因此,潘复生被定性为“一个伪装成马列主义者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潜藏党内,从事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活动”。
(四)反民族政策改造
青海省委对孙作宾所犯“罪行”进行了严厉的谴责,其中所列举的关键事实包括:他们明目张胆地与社会主义理念背道而驰,抗拒对畜牧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他们试图寻求所谓的“新路径”,拒绝遵循合作化的道路,企图单独解决牧业区私有制问题,这一行为显然违背了党中央确立的“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稳步推进畜牧业生产的同时,逐步实现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方针。指责孙作宾利用1956年中央关于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指示,趁机向党发起了攻击。在1957年初,孙作宾主持的省内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中,大肆炮制反党文章,抓住细节无限放大,忽视整体;全面否定党在青海地区过去几年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蓄意挑出缺点和所谓的“阴暗面”,四处散播不满情绪。孙作宾自诩为“统战专家”、“少数民族的救星”,诬指省委“不重视大局”、“不重视民族政策”,意图推翻省委的领导地位。
(五)对总路线、大跃进存异议
在“大跃进”运动的高潮之际,即1958年十月,辽宁省委对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进行了揭露与严厉批评。这一活动被指责为违背了党中央对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且秉持着“严重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的陈旧观念。批评强调,王铮等人未能严格执行《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在田间管理的关键环节,如水、肥、土、种、密等方面存在严重疏漏。成都会议之后,他们公然反对中央提出的工农业同时发展的政策。此外,他们未遵循中央关于发展工业的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方针,一味追求大型和洋化企业,忽视了对小型和本土企业的支持,使我省地方工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在全国各地热烈开展的大跃进运动中,辽宁的表现为何只是常规而非卓越?在如此有利条件下,为何未能拔得头筹?原因众多,但最关键的是以王铮为首的反对派势力的影响。他们拒绝接受中央的一些关键政策,抗拒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核心内容,抵制大中小结合、工农业并进的方针,未能践行毛主席提出的农业“宪法”原则。“这是一场在思想和政治领域的深刻社会主义革命斗争,我们已推翻了他们的错误思想,树立了共产主义的旗帜,取得了捍卫党、捍卫社会主义、捍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大胜利,这对辽宁省的全面进步将产生深远影响,为辽宁的振兴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石。”
显而易见,众多被划定为右派或反党分子,其所谓的“罪行”主要源于1955年夏季在抵制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显现出的“右倾”态度。这一立场引发了省委内部意见的剧烈分歧。自1956年春至1957年夏,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迅猛步伐带来了一系列复杂问题。对此,中共中央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积极致力于解决由此引发的各类矛盾。这些矛盾涵盖了农民与合作社、合作社之间、农民与国家,以及合作社与国家之间的多元复杂关系,中央对此进行了细致的调整,旨在进一步推动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牧民)政策的倾向性引发了党内对反右倾运动观点的显著转变,原先持不同意见的群体如今重新掌握了主导权。然而,随着1957年反右派运动的掀起,那些对粮食统购统销以及农业合作化持有不同意见的人士,被指责为向党和社会主义发动了进攻,并被贴上了“资产阶级右派”的标签。与此同时,再次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1956年,那些坚守《论十大关系》、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方针的领导群体,仿佛总是逆流而上,与党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沙文汉、李世农、孙殿才、孙作宾、潘复生等,便是那些被视为“不合时宜”的省级领导干部。在广西,陈再励等人试图利用中央处理广西饿死人事件的时机,试图矫正省委领导层中存在的“左”倾偏差,但这一行动显然与当时全国正在批驳“反冒进”并启动“大跃进”的形势不相吻合。辽宁省委对王铮等人的批判,其目的更是为了给辽宁的“大跃进”增添一把火候。
在安徽省委第六次扩大会议上,我们党成功揭露了李世农反党集团,这一成就标志着整风运动中我们党取得的重大胜利。此次会议不仅彻底根除了潜藏于安徽党组织内部的右派势力……而且在广泛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的过程中,有力地批驳了党内诸多错误思想,显著提高了党内思想觉悟,并明确了两条道路斗争的政治方向。在会议的总结发言中,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对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精辟的阐述,包括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加强党的团结,如何与隐蔽的敌人进行斗争,以及如何运用整风方法改进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等。
历史进程的验证表明,那些在坚决抵制省级领导右倾反党运动中表现尤为激进的地方,在1958年兴起的“共产风”、“浮夸风”、“平调风”现象也愈发盛行,其所造成的后果亦日益严重。河南、安徽、广西等地便是这一现象的明证。
五、历史教训
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序幕,中共中央便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审查与平反。昔日那些因误解而被错误地指控为右派反党的省级领导人,也得以逐一昭雪,恢复了清白与名誉。这场冤案所引发的伤害,不仅波及到那些无辜被定罪为右派、反党分子及其家人,更因各省份纷纷展开对所谓代理人的追查,导致受影响的人数众多,难以确切统计。
除去肉体可见的创伤,共产党党内风气扭曲所造成的无形损害,其影响之深广,实难估量。在组织上强化一元化领导在这种背景下,党代政的现象公然获得了认可,自上而下,各级党委无不将一把手的话语作为最终决策的依据,集体领导的形式名存实亡,不同的意见无人敢公开发表。察言观色、揣摩风向、言不由衷的风气盛行,各种现象接连不断,直至“文化大革命”的爆发。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序幕,我国在端正党风建设道路上已投入了诸多心血。尽管如此,历史遗留的影响依然挥之不去,余波尚未完全平息。
我国尊敬的资深共产党人孙冶方先生,在世之际,对沙文汉同志在1956年举行的中共浙江省第二次党代会上所作的讲话,发表了独到的个人观点。
他(指:沙文汉──引者注)“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切实解决党的领导、政府管理和企业运营职能混淆不清的问题,以及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等现象……”。
重新审视孙冶方的这一见解,不禁引发深度的思考。在党的中央领导层不断强化提升治理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下,这些问题难道不是我们应当持续关注并努力解决的关键所在吗?
